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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贫困群众组建施工队 在当地承建以工代赈项目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其中,对于资金规模小、施工技术相对简单的“以工代赈”项目,将继续执行不需要招标的相关规定,…

来源:四川在线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其中,对于资金规模小、施工技术相对简单的“以工代赈”项目,将继续执行不需要招标的相关规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合作社组织当地贫困群众组建施工队进行施工。

以工代赈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也是参与式减贫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组织和动员穷人参与项目建设,他们可以获得报酬,激发他们自力更生和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

”扶贫工程可以直接增加贫困就业人员的收入,效果明显。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公室的有关官员介绍说,他们将重点支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有关的“以工代赈”项目,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村庄面貌改造。优先支持后续产业基地的公益性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扶贫中心搬迁。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扶贫济困的作用,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引导相关涉农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向以工代赈倾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如期实施。在保证以工代赈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无机械的体力劳动,尽可能使用无专业队伍的当地人。

是以工代赈项目的一个主要特点,该项目通过支付劳动报酬促进当地就业和穷人收入的增加。《通知》要求,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动报酬一般不低于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的10%。凭备案卡支付给贫困人口的劳动报酬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劳动报酬的50%;在签订合同时,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把支付劳务费用作为一个必要条件。除直接支付

外,四川还鼓励实施以工代赈、以股代息试点,探索以工代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贫困家庭参与收入分配的资产收入扶贫模式。

从施工到竣工,为救灾工程做全过程的宣传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强调,项目启动前要做好项目名称、项目投资等宣传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应当公示劳动报酬的支付情况;工程竣工后,应在工程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施工内容、时间等。“确保整个从救济到工作项目公开、透明并在阳光下运作(记者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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